雇用未成年人合法嗎?關於未成年人打工需要注意的相關規定!

打工除了勞工自己本身要注意的權益是否受到侵害以外(可參照打工族不可不知的6大權益!工讀生也受勞基法的保障),雇主自己也要注意雇用的勞工是否有違反法規?

一定會有疑問說:「為什麼雇用勞工會有違法的問題?」,這是因為勞基法本身有保護未成年人及童工之規定,所以雇主如果要雇用的勞工是未成年人就要注意以下幾點,如果違反可能會被罰鍰喔!

一、童工之定義

雇用未成年人要記得的3個數字:15歲、16歲及18歲,勞基法對於未成年人之工作規定的年紀就界定在這三個範圍。

除了民法規定未成年人是未滿18歲者,還根據勞動基準法第44條第1項之規定,勞工的年齡介在15歲以上未滿16歲就為童工,也就是年紀差不多國中畢業的青少年。


二、童工的相關工作規定

(一)雇用童工之規定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45條第1項的規定,雇主原則上不得僱用未滿15歲的青少年

其中有例外可以雇用的情形有兩種,第一是就算未滿15歲的青少年但已經國中畢業就可以雇用,或是有事先向勞務提供地的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過主管機關認定工作性質及估作環境不會妨礙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並且發給許可之後就可以雇用。

(二)童工之工時規定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47條的規定,如果雇用童工的話,每天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例假日不得工作。這是為了不要使童工過度工作影響身心健康的特別保護規定。

另外,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1年台勞動三字第39848號函表示,在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2項中規定的變形工時制度,並不適用於雇用的童工,無論如何,童工每日的工作時間都不得超過8小時。

除了規定工作時數的長短,勞動基準法第48條還規定了不得讓童工在晚上8點到凌晨6點之間工作。換句話說,童工可以工作的時間就是在每天的早上6點到晚上8點之間

(三)工作性質的保護

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根據勞動基準法第44條第2項的規定,15歲以上未滿18歲的受雇未成年勞工,不得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之工作。至於「危險性或有害性」的定義,可以參照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的相關標準,像是製造煙火或爆裂物等等的工作。

(四)處罰

如果違反上述對於童工的相關工作規定,根據勞動基準法第77條之規定,可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


三、法定代理人同意

14歲以上未滿18歲者民法規定係為未成年人,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因此民法規定了法定代理人,讓未成年人也可以與其他人建立法律關係。

因此,如果是要與15歲以上未滿18歲的勞工建立僱傭關係,也須得到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勞動基準法第46條規定,雇主應該要置備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和年齡證明文件。

如果未經過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就雇用未成年人的話,根據勞動基準法第79條第3項,可以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


四、結語

以上就是關於雇用童工及未成年人應該要注意的5大點,身為雇主的在僱用勞工之前建議要先釐清楚勞工的年紀是否處於灰色地帶,避免自己受罰!而身為父母的也應該要注意自己的孩子在外打工是否有所保障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