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新聞》帝王條款失敗!趕上班闖紅燈挨撞噴飛

一名男子28日因趕著上班,行經一處路口時未停等紅燈,便直接闖紅燈過斑馬線,一輛轎車突然變換車道,男子閃避不及直接被撞飛,所幸男子僅右手脫臼,並無大礙,而事後有網友將行車紀錄器影片PO上網,網友見狀紛紛表示「白車倒楣,遇上帝王條款」,但警方則回應「優先路權在合法的狀況下才成立」。

ETtoday 2019-03-30報導

問題一、什麼是「帝王條款」?

答: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即俗稱行人的「帝王條款」或「絕對路權」。

問題二、「帝王條款」絕對適用每個案件嗎?

答:基隆市交通隊交安組組長李文雄表示,「帝王條款」生效的前提是行人正常穿越斑馬線,未有闖紅燈、無故停留、玩耍等舉止,如仍不幸被撞到,駕駛人須負全責;反之,行人未按規定而出車禍,則須負擔部分肇責。


參考:斑馬線上行人無敵? 「帝王條款」有但書   2016-08-16自由時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