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失手害死父親 子正當防衛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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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父子今年初因細故發生口角,陳父一氣之下朝兒子眼睛潑灑「甲苯」,又出手攔阻兒子奔向浴室清洗,陳子情急之下猛力推倒陳父,致陳父顱內出血不治身亡。案發後陳子遭警方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但士林地檢署認為,陳子行為屬正當防衛,處分不起訴。

問題一、何謂正當防衛?

答:所謂正當防衛,本人或第三人對於他人當前的不法侵害或攻擊,處在無法立即得到公權力的保護的情況下,而基於人類的本能,使用私人的力,而為必要的防衛,以避免受到現在正在進行的違法侵害或攻擊而言。

問題二、為何本案檢察官不起訴?

答:本案陳子係在眼睛被潑灑甲苯情急之下,推倒父親,符合我國刑法正當防衛之規定;又本案另一爭點在於陳子是否有延誤送醫,而檢察官調查指出,陳父雖在案發後40小時才被送醫,但仍住院5天才死亡,難認陳子可預見死亡結果,還延遲送醫,另訊問現場其他親友,皆與陳子供述相符,故此認定陳子之行為屬正當防衛,依法不罰,因此不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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