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姓貨櫃車司機酒駕肇事,郭姓雇主卻挺身頂替,難得有老闆如此「佛心」,可惜用錯地方,東窗事發後,不僅胡男酒駕刑責跑不掉,郭姓老闆自也吃上頂替罪被起訴!
問題一、酒駕沒撞到人也有刑責?
答:是的。
醉態駕駛罪,一般稱為酒醉駕車為最常見之公共危險罪,依我國刑法公共危險罪之規定,不以造成被害人損傷或死亡為要件,只要行為人酒醉達不能安全駕車,即構成刑法公共危險罪之規定。
問題二、替人頂罪也犯法?
答:是的。
依我國刑法關於藏匿犯人頂替罪,所謂藏匿,是指行為人供給場所或各種方法讓犯人或脫逃人躲藏,以致負有搜查或逮捕任務的公務員不能發見,或有難於發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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