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空姐遭精神折磨自殺亡 前夫只顧討一半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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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一名空姐小玲(化名)2年多前不顧家人反對與廖姓男子結婚,沒想到原本以為幸福的生活卻是天天飽受暴力及精神折磨,最後選擇在離婚8天後燒炭自殺。然而,廖男得知前妻自殺身亡,不但毫無愧疚之意,還趕緊反過來打官司主張自己有繼承權,企圖拿走女方一半遺產。

問題一、離婚也要辦理登記嗎?

答:是的。簡單來說,依我國民法規定,雙方協議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位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

問題二、離婚後是否還有繼承權?

答:沒有。依我國關於繼承法之規定,配偶始有繼承權。本案該名空姐生前確實曾向離婚證人表明不會把財產分給廖男,加上事發當時兩人已經離婚,因此認定男方已不是配偶,沒有繼承權,當然也無法獲得女方一半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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