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專欄-勞資】Covid-19 | 居家辦公的學問

居家辦公大小事

隨著Covid-19 新冠肺炎 本土確診案例暴增,政府宣佈停課、學校進行遠端教學,以減少群聚風險,部份企業亦再度採取分流進辦公室與居家上班。對於勞資雙方而言,若要啟動 居家辦公 WFH(Work From Home)或遠距上班,別忘了下面這三件事….

「勞保、出勤、加班」

一、在家工作,也得有完整出勤記錄

WFH居家辦公時,可和員工約定使用電子郵件、遠端打卡、表單等完善出勤紀錄。這邊也要提醒各位「出勤紀錄檔案至少得保存5喔!

二、勞保也含WFH

如果在 WFH 期間,員工因工作而受傷,依然屬於勞保所保障之範圍。

注意:在家工作之於「職災」的定義,在法律上未有明確規定,但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五條,「雇主使勞工從事工作,應在合理可行範圍內,採取必要之預防設備或措施」。

三、加班、休息、給薪需比照辦理

加班或休息時數,遠端工作都應與在公司辦公相同。此外,員工與雇主應雙方溝通好加班的狀況,並持有通訊紀錄和工作紀錄輔佐。


詳細大家可參考勞動部的《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避免觸法

防疫期間,良好的職場環境也需要勞資雙方有一定的共識

此外,大家也一起為防疫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