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結果 | 成功 |
案件類型 | 消費者債務清償 |
受任律師 | 李耿誠律師 |
案件起源
當事人因卡債積欠銀行約125萬元債務,為正視、解決債務問題,邁向不需擔心債務的未來,故向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並由本所承辦。
律師解說
1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對於債務清理部分有開設專案→
案情:您有還款之意願就准予扶助。
資力:只要您是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債務人,就不審查您的資力。
2 前置調解應具備文件:
- 消費者債務清理法院前置調解聲請狀
- 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
- 聲請人之債權人清冊
- 聲請人之債務人清冊(含私人借貸)
- 向國稅局申請近2年度綜合所得資料清單+最近1個月核發之財產資料清單
-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及明細正本(如果沒有就不需提供)
- 聲請費1000元
3 如有擔保房貸部份,於調解時並不一起併入還款討論範圍。
【承辦心得】
本件當事人除了無擔保部分債務外,另有擔保之房貸。當事人本身積極處理債務,因此也於調解前與最大債權銀行達成協議,於調解時與債權人達成180期每月還款6,925元之方案,房貸部分則繼續同先前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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