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事蹟】業主遇到廠商跳票-發起支付命令最新消息, 辦案事蹟 / 作者: 耿誠律師 章節內容目錄 Toggle 案件起源延伸閱讀: 案件起源 債務人○○廠商應給付債權人業主○○有限公司新臺幣(下同)1,xxx,xxx元,債權人執有債務人簽發之支票2張,經屆期提示均無法兌現。 依法規定,債權人得自發票日起算一年內向發票人即債務人行使追索權。 延伸閱讀: 【辦案事蹟】詐欺案-撰寫和解書 【辦案事蹟】離婚訴訟-調解成立 【法顧】「臺南市私立迦南美地護理之家」聘任本所為常年法律顧問 【辦案事蹟】車禍刑附民撰狀-過失致死案件 【辦案事蹟】離婚訴訟-調解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