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結果 | 成功 |
案件類型 | 民事 撤銷債權-所有權移轉登記 |
受任律師 | 傅敏臻律師 |
案件起源
本件當事人的弟弟在多年前移轉房地給當事人,但因為弟弟過世後有積欠銀行款項,銀行主張弟弟是故意脫產給當事人,主張要撤銷弟弟的贈與,一審因為當事人沒有委任律師,不清楚法律相關規定,被法院認定當事人需塗銷房地產登記。
二審委任律師後,發現銀行其實早在十年前就知悉弟弟移轉房地給當事人,所以律師在二審主張銀行的撤銷權已經超過行使的時間,二審法院也認同律師主張,使得當事人得以將房地留下來。
律師解說
本件撤銷債權的爭議點在於銀行知悉當事人移轉不動產的時間點,案件處理過程中,因事情已發生過多年,律師藉由與當事人多次會談,詳讀卷宗內容資料,找到突破點,戮力為當事人爭取最大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