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駛(簡稱酒駕)一直是台灣社會的重大關注議題,為防範相關意外發生,法律對於酒駕行為採取了嚴格規範。
然而,不少人誤以為,若酒後改騎腳踏車或電動自行車,便可規避酒駕責任。
本文將結合法律條文及案例,說明酒後騎乘腳踏車或電動自行車的法律責任,提醒民眾避免以身試法。
一、案例分析:酒駕慣犯改騎電動自行車仍觸法
近期台中市發生一宗案件:施姓男子因多次酒駕被移送法辦,駕駛執照已被吊銷。他以為改騎電動自行車可以避開法律責任,於是酒後騎電動自行車上路。
然而,他在行駛過程中撞上路邊車輛,被警方查獲。施男辯稱電動自行車主要以腳踩推動,並未啟用電動輔助功能。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他的行為已符合酒後使用動力交通工具的構成要件,因此依公共危險罪將他移送法辦。
這起案件凸顯了一個重要問題:許多駕駛者未能正確認識電動自行車的法律定位,並誤以為僅限於機動車輛的酒駕規範不適用於此類工具。事實上,當電動自行車啟用電力輔助功能時,其在法律上的地位等同於機車或汽車,駕駛人需承擔同樣的法律責任。
二、什麼是酒駕?酒駕3大判斷標準
在討論非動力及動力交通工具之前,先了解一般車輛酒駕的相關規範。
根據《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規定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尿液或血液所含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或其代謝物達行政院公告之品項及濃度值以上。 四、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施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駕駛汽車或機車酒駕,不僅是酒精濃度的問題,更是公共安全的重要威脅,3大酒測標準報給你知!
(一)駕駛行為
簡單來說,就是在酒駕時,無論有無發動引擎,控制車輛的行為都算是這邊所規範的駕駛行為。
(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
由電力或燃油驅動的交通工具,眾所皆知的就是汽車、機車。
但這邊要特別注意的是,許多民眾誤以為腳踏車或未啟用電動輔助的電動自行車並不在酒駕規範範圍內。不過,根據上述案例及法律規定,只要涉及酒精濃度超標並在道路上行駛,仍然可能觸法。尤其是當使用電動輔助功能時,法律責任其實和普通汽機車駕駛人相同。
- 電動自行車的法律定位
根據《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所謂「動力交通工具」包括以電力或燃油驅動的所有交通工具,電動自行車自然也屬於其中。當電動自行車啟用電動輔助功能時,其法律地位與一般機動車輛相同。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若在非使用動力模式下騎行電動自行車,也就是純腳踏模式時,其法律責任則可能與一般腳踏車相同。
- 酒駕騎腳踏車的相關規定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及第73條規定,腳踏車屬於慢車類別,駕駛人若酒後騎腳踏車,雖然不構成刑法第185之3條的公共危險罪,但仍然可能被裁處新台幣1200元至2400元的罰鍰,當場禁止駕駛。此外,若酒後騎乘腳踏車導致交通事故,肇事者仍需負相應的民事及刑事責任。
(三)酒測值標準
- 刑事(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血液酒精濃度超過0.05%,或呼氣濃度超過0.25mg/L。
- 行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血液酒精濃度超過0.03%,或呼氣濃度超過0.15mg/L。
上述標準適用於任何動力交通工具的駕駛者,但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標準的檢測方式和適用情況有所不同:
- 呼氣酒測儀:警方在路檢時通常使用呼氣酒測儀作為初步判定工具。若檢測結果顯示超標,駕駛人將被帶至醫院或相關單位進行血液檢測以確認。
- 血液檢測:此為最具法律效力的檢測方式,用以判定駕駛人是否違反法定濃度標準。
- 自願與拒測規定: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駕駛人若拒絕接受酒測,將面臨重罰,包括吊銷駕駛執照並科處高額罰金。拒測的處罰往往比酒測超標更為嚴厲。
- 酒精代謝因素:每個人體內酒精代謝速度不同,可能受到飲酒量、時間、體重及個人體質影響。因此,駕駛人應在飲酒後完全清醒、確保酒精濃度降至合法範圍後才可上路。
當酒精濃度超標且造成重大事故時,肇事者可能依具體情節承擔更重的法律責任,例如致人重傷或死亡,會導致刑責加重,甚至被追究過失致死罪。
另外,針對未達刑責標準但已影響駕駛能力的行為,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進行裁罰:
汽機車駕駛人,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機車駕駛人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二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至二年;附載未滿十二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至四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二、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
這些規範顯示政府對酒駕行為的零容忍態度,旨在確保道路安全。
三、結語:遵守法規,避免酒後上路
酒後駕駛不僅危害自身安全,也對社會公共安全構成重大威脅。無論是汽車、機車,還是電動自行車或腳踏車,飲酒後均不應上路。民眾若忽視相關法規,抱持僥倖心態,最終可能付出慘痛代價。為了自己與他人安全,酒後應選擇公共交通工具或代駕服務,徹底杜絕酒駕行為。
最重要的是,社會應共同營造一個安全、負責的交通環境,讓酒駕行為成為過去式。我們每個人都應遵守法規,珍惜生命,拒絕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