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男駕車時速97公里狂飆撞死迴轉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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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姓男子去年1月中午駕車以高達97公里的時速在宜蘭縣冬山郷一處道路狂飆,恰巧陳姓機車騎士從路邊跨越變換車道欲迴車,兩車發生猛烈碰撞,致陳男傷重不治,一審以賴男符合自首規定予以減刑,輕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但檢方質疑判決過輕,提起上訴,高等法院認定檢方上訴有理由,改判賴8月徒刑,必須入獄,不得易科罰金。還可上訴。

自由時報2022-10-17報導

問題一、本件法官怎麼說?

答: 檢警將全案送請鑑定,鑑定結果認定陳男從路起跨越禁止變換車道,且連續變換車道,又未注意賴男直行車應讓其先行,是全案肇事主因,至於賴男在限速70公里時速的道路以高達97公里時速狂飆,則是肇事次因。

宜蘭地院法官認為,賴男符合自首減刑規定,犯後態度良好,且有意和陳家和解,只因賠償金額差額過大,而未能達成和解,因此輕判賴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

不過,高院審理認為考量賴男在一般道路以97公里高速行駛,因未注意車前狀況而肇事,導致陳男傷重不治,並造成家屬無可彌補的傷害,加上直到高院宣判前均未達成民事和解,一審僅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確屬過輕,因此改判賴男8月徒刑,必須入獄,不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問題二、汽車迴轉要注意什麼?相關法規?

答:迴轉車於雙黃線缺口處應減速並注意車前狀況。

而汽車迴轉前,應該要暫停並顯示左轉燈或手勢,看清楚有無來車,並小心注意行人,才可以進行迴轉;若是行經圓環路口,除了設有專用迴車道外,應繞圓環迴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6條)。

另外,以下不得迴轉:
在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標誌之路段或鐵路平交道

在設有禁止迴車標誌或劃有分向限制線,禁止超車線、禁止變換車道線之路段
– 禁止左轉路段
– 聯結車不得迴轉

參考: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111 年度交訴字第 32 號刑事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 111 年度交上訴字第 144 號刑事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