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傳票怎麼辦?一文搞懂地檢署與法院差別、偵查與開庭階段!

很多人第一次收到傳票時,心裡都是慌的。有的人一看到「地檢署」三個字,馬上覺得自己是不是要被抓了?也有人收到法院的開庭通知,還搞不清楚自己是被告、證人,還是原告。

傳票本身不可怕,可怕的是「不了解自己的處境」,而亂出席,或是錯失重要權益,甚至讓自己陷入法律風險。今天這篇文章會用清楚的方式,帶你一步步釐清你現在在哪一個法律程序中,是不是被起訴了,還有你應該怎麼做,才能保護自己,安心應對!

一、傳票上寫什麼機關?先分清楚你在哪一階段

常常會聽到來諮詢的民眾說「我收到傳票該怎麼辦?」,或是收到傳票就誤會自己已經被起訴了要開庭了,其實,當你收到傳票,第一件事就是看清楚是哪個單位寄來的。

如果是地檢署寄來的,表示案件還在偵查階段。你可能是被告,也可能是證人、被害人,甚至是當初報案的人。這時候你要去的是檢察署,不是法院,也不會真正開庭,而是由檢察官進行調查、詢問。

另一種情況傳票是法院寄來的,那這時候案件已經進入了審理階段,也就是已經被起訴,案件已經進入正式訴訟。你要到法院出庭,參與由法官主持的程序,這時候就不只是調查案情,而是進入判斷與裁判的階段。

兩者差別非常大,也會影響你該怎麼準備訴訟策略、是否該找律師喔!

二、什麼是偵查階段?收到地檢署傳票代表什麼?

偵查階段是刑事案件的第一個程序,由檢察官主導。這階段的重點在於調查事實、釐清責任,並決定是否要起訴。

如果你收到地檢署傳票,你可能是涉嫌犯罪的被告,也可能是證人、或被害人(如被詐騙、被毆打等等),檢察官會約你到偵查庭說明協助釐清案情。

尤其是如果你是被告,這階段是非常關鍵的,你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可能變成起訴與否、甚至未來法院判決的依據。很多人以為「照實說」就好,但其實偵查程序中有很多法律細節,如果不了解,反而容易不小心說出對自己不利的話。

即使你是證人或告訴人,也不能掉以輕心,你的證詞也會影響案件的走向,建議事先諮詢律師,必要時也可以請律師陪同前往偵訊。

三、法院開庭又是怎麼回事?你可能已經被起訴了

偵查階段結束後,如果檢察官認為你有被起訴的理由,你就會收到起訴書,如果沒有達犯罪標則會收到不起訴處分書,起訴後,案件就會從地檢署進入法院審理,後續就會收到法院寄來的傳票。

法院的程序比偵查階段更正式,傳票上通常會寫明「開庭時間」、「法庭地點」、「承辦法官」等資訊。在偵查階段因偵查不公開,所以開庭都是不公開的,但到了法院審理階段就會是公開開庭,雙方當事人陳述事實、提出證據,由法官做出裁判。

無論你是被告、原告或證人,只要收到法院傳票,就應該做好萬全準備,千萬不要覺得「到時候再看怎麼說」,法律程序是根據證據與邏輯推論判斷,缺乏準備只會讓你處於劣勢。

四、收到傳票後怎麼做?先看懂內容、再找律師協助

傳票上到底要看什麼?這是很多人一看到就慌的地方,事實上,只要看懂幾個重點,就能迅速掌握情況:

✔️發出機關:判斷是地檢署還是法院。這會決定你目前是偵查還是審理程序。
✔️應到時間與地點:務必準時,最好提早抵達,遲到或不到可能會被拘提。
✔️案件身分:也就是你在這個案件中是誰──被告、證人、告訴人,還是原告或被告。不同身分,你需要準備的內容與權利義務完全不同。

如果你看不懂傳票內容,千萬不要自己猜,建議直接拍照傳給律師,請他幫你判讀,甚至短短幾分鐘的諮詢,就可以幫你釐清目前的情況、風險與應對方法。

這裡也提醒你三件事:
1️⃣不要以為收到傳票就等於犯罪,傳票只是法律通知,不代表你有罪,也不代表法院要抓你。
2️⃣不要怕找律師,找律師不是「認輸」,而是保護自己,法律程序的用語、節奏、技巧,不是一般人能熟悉的。
3️⃣不要拖延處理,越早了解案情、越早準備,就越能掌握主動權,避免臨時手忙腳亂。

五、收到傳票不去可以嗎?會不會被抓?

另外,還有一個問題也是很多人會問:「我收到傳票可以不去嗎?」

答案是不能。除非你有正當理由,並且事先聲請請假或延期,否則未到庭可能會被處以罰鍰,嚴重甚至被拘提。
如果你真的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場,例如正在住院、人在國外,記得準備好相關證明,並主動通知傳票上的聯絡人或書記官。
但最安全的做法,仍然是積極面對,別等到真的出事才想補救。

六、結語:收到傳票不是世界末日,搞懂程序就不怕

很多人一收到傳票就覺得「完了」,但實際上,這只是法律程序的一環,目的只是讓你到場說明、協助調查,或參與審理程序。

真正該做的不是恐慌,而是冷靜地看懂傳票、釐清身分、搞清楚案件階段,並且找尋法律協助。無論你是被告、證人、還是被害人,只要理解自己處境,搭配律師專業指引,就能避免誤踩法律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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