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車駕駛人酒後駕車違規,移置保管車輛應如何領回?
車輛所有人或其委託的第三人,應繳清違規罰鍰、移置費及保管費後,持繳納罰鍰收據正本、車輛行車執照或其他證明文件,至車輛保管場領回車輛。惟違規車輛應由具有合格駕駛資格之人駛離。
2.酒後駕車違規,移置保管車輛逾期未領回,警方將如何處理?
酒後駕車違規車輛,經通知車輛所有人限期領回;逾期未領回無法查明車輛所有人,經公告三個月後,仍無人認領者,將由移置保管機關拍賣。拍賣所得價款應扣除違反本條例規定應行繳納之罰鍰、移置費、保管費及其他必要費用後,依法提存。
3.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駕車,經取締移置保管,如何申請領回?
汽車所有人或其委託之第三人於保管原因消失,持保管收據、行車執照及繳納罰鍰收據,向移置保管機關申請領回車輛,並由持有有效駕駛執照之人駛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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