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結果 | 成功 |
案件類型 | 民事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
受任律師 | 許博傑律師 |
案件起源
當事人員工於上班途中發生車禍,嗣後陸續受領事發地點工程公司的補償金、公司投保之團體意外保險金,及強制汽車責任強制險,惟對於賠償金額之理解不同,是以進入司法程序。
律師解說
本件涉及到不真正連帶債務人已損害賠償之金額、公司投保之團體意外保險金,及強制汽車責任強制險等項目,是否自當事人請求之賠償金額中扣除的爭議。過程中律師與當事人充分溝通並研究相關法律實務見解,一路上訴到最高法院,最終最高法院將二審部分判決廢棄,法院將重新檢視本案事實與理由。
【承辦心得】
本件當事人委請本所律師擔任民事訴訟案件被告之訴訟代理人,過程中為釐清上述法律爭議,多次與當事人會談溝通,並查詢實務見解,最終最高法院將二審部分判決廢棄,法院將重新檢視本案事實與理由,維護當事人之權利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