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事蹟】 勞資-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成立

章節內容目錄

案件結果   成功
案件類型 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成立
受任律師   許博傑律師

案件起源

 本件當事人為承包高科技電路維修之公司員工,經公司派至高科技廠區進行作業,後當事人因故發生灼傷,受身體部位多處傷燙傷,甚出現肢體功能障礙,需長期接受復健治療,基於勞資關係和諧,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向臺南市政府申請調解,依勞動基準法及民法侵權行為相關規定,請求與公司、廠區進行調解。

律師解說   

本件涉及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請求權基礎及項目之事項,換句話說就是究竟如何向雇主,抑或廠區公司請求多少賠償?本件資方事後釋出極大的善意,並隨時問候勞工並提供必要的協助。又勞工在提出調解之申請之前,即與本所律師討論請求有關職業災害補償、勞動能力之減損及慰撫金之計算。並在專業醫生的協助、判斷之下得出勞動力減損之比例,要調解過程中將準備好的相關診斷證明及醫療收據等文件提供給對方委請之保險公證公司做評估。是以雙方在第二次調解時,即獲得勞工心中理想的賠償數字。

【承辦心得】

本件當事人委請本所律師為調解,過程中為釐清上述職業災害補償、勞動能力之減損,勞工經建議後尋求專業的醫師診斷諮詢,並且與律師討論、計算出相關項目之請求金額,又對方公司亦委請專業的保險公證公司做評估,也因此在調解過程中直接聚焦、討論各項目請求是否合理及數額若干。本件在律師與當事人充分溝通,相互約定時間討論,且逐一檢視相關證據及請求金額,最終獲得理想的賠償,讓當事人早日回歸正常生活,繼續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