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結果 | 成功 |
案件類型 | 分割遺產與婚姻無效 |
受任律師 | 李耿誠律師等本所承辦律師 |
▶案件起源
對方對我方提出分割遺產訴訟,主張就過世之再婚配偶遺留下之遺產平均分配,因雙方針對遺產中有一筆土地,當初是否係借過世的再婚配偶名義登記成形式上的所有權人有所爭論,故無法達成遺產協議。是以,對方對我方提出本件訴訟,以釐清相關爭議。
▶律師解說
本案件審理過程中,除上述土地是否惟借名登記的爭議外,另外涉及當初對方與過世的再婚配偶結婚登記時,因當時仍是採舊法儀式婚(民國97年5月22日以前)的規定,也就是說當時結婚必須要有公開的結婚儀式,以及2人以上之證人,婚姻才算有效。是以,在我方立場,似可主張對方結婚無效,並主張並非過世之人的配偶,並無繼承權。惟最後考慮到雙方之情誼與人情義理,當事人雙方向法院表明再將本案移送調解,最終雙方簽字調解,後續相互配合相關財產之登記,找尋到雙方的最佳利益。
【✍承辦心得✍】
本件當事人委請律師為調解及辯護,本案件過程經歷調解、進入訴訟法官開庭、最後再移送調解,過程中律師與當事人密切地多次討論案情,並向法院申請調查相關資料,找尋有利於當事人之證據資料。惟最讓律師印象深刻的是,當事人最終顧及到對方與本身家族之情誼、道義上的考量,做出讓人欽佩,且符合情理法的決定,達成雙贏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