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新聞》勞動部認定2名食物外送員為「僱傭關係」

國慶連假期間foodpanda和Ubereats共2名食物外送員在外送途中車禍身亡,由於平台業者主張為「承攬關係」,皆未為2名食物外送員投保勞保。勞動部北區職安中心、桃園市政府勞檢處、台北市政府勞檢處今天針對該兩家外送平台專案檢查,認定2名食物外送員和外送平台是「僱傭關係」,而非平台主張的「承攬關係」,同時要求兩家外送平台業者最遲明天提出僱傭關係下的所有食物外送員「出勤紀錄」、「勞工名卡」和「薪資清冊」,否則將視為情節重大,共開罰175萬元。

自由時報2019-10-14報導

問題一、本件主管機關怎麼說?

答: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長鄒子廉表示,這兩家平台業者對食物外送員有指定工作時段、未能接單要24小時內回報、指定要穿品牌制服、指定用品牌保溫箱、黏貼平台貼紙在機車,依此認定食物外送員和外送平台有一定的指揮關係,具備組織從屬性,雙方有僱傭關係。

公司要負起雇主責任,這兩家業者均遲未提供「勞工名卡」、「薪資清冊」和「出勤紀錄」,由於這兩家外送平台為市面上相對為大,將視為情節重大,若遲未提供,將會依照勞基法規定,由地方勞政機關依法按項開罰最高罰鍰30萬、100萬、45萬,共175萬,最快在後天開罰,平台業者屆時可再陳述意見;由於該2名食物外送員和平台是僱傭關係,外送平台沒有給勞保,將由勞保局針對外送平台未加保部分依勞保條例處理;平台亦須擔負勞基法職災補償責任。

問題二、什麼是僱傭與承攬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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