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因強風肆虐,不少租屋族的住處也因屋內淹水、物品毀損,或房屋毀壞等災情傳出。然而,對租屋族而言,面對因天災而受到的損失,修繕的責任,該由房東或房客承擔?
網友楊小姐來信
「9月份因颱風肆虐,以致租屋處門窗破裂、屋頂漏水造成物品毀損,房東是否要承擔責任?」
1.關於租屋處門窗破裂、屋頂漏水
房屋修繕原則上由房東負責,是為防止修繕費用過鉅,房客無法負擔;若「租屋契約另有訂定」,雙方就必須按照契約來進行。但房客也有應盡的義務,必須要維持正常使用,若發現房屋有毀損或修繕的地方,應盡速通知房東加快處理,以免損失擴大;此外,房客若已通知房東,但房東卻遲未處理,房客可自行雇工修繕,並請求房東償付修繕費用。
2.關於屋頂漏水造成物品毀損
由於屋內房客財物是因不可抗力的災害毀壞,房東無須負起賠償責任,但房屋如果原本就有漏水等須修繕的地方,房東拖延未處理,而後遭遇風災牽連損壞,房東就得負起相關責任。
《民法》第430條規定,若房屋有修繕之必要,承租人可訂期限,催告出租人修繕。出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修繕者,承租人得終止契約或自行修繕而請求出租人償還其費用,或於租金中扣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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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修繕 ,因應方法
1.房東負起修繕責任,在修繕期間,租金可協調減免
2.房東未負起修繕責任,自行修繕後費用在租金內扣除
●無法修繕 ,因應方法
依據民法可提前解約,無須負擔相關解約金額 [/learn_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