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路邊違規停車,造成後方車輛撞擊違規車輛的車禍情形經常發生,當面對此類車禍案件,駕駛人該如何自保、肇事者又有何責任?
小明騎著機車趕著去上班,在車潮洶湧的途中,前方路邊有一台違規停車的車輛突然開門,害小明閃避不及撞上違停車輛,造成雙方身上都有嚴重的擦傷和車輛損傷,事後,違規停車的車主,向小明主張「因為小明撞到他,所以要求小明賠償其醫藥費和車損維修的費用」
- 一般的駕駛人如果遇到小明的情形,該如何自保?
A:遇到這種非自主車禍時,駕駛人應即刻報警處理,確保事後的責任釐清。
- 小明該如何保障他的權益呢?
A:因違規停車屬靜態,故肇事主因多屬駕駛車輛者未注意車前狀態,對方違規停車僅為肇事次因。
建議釐清肇事責任:
- 在事故七天後,可至事故地交通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 ,這張圖就可以大概看出雙方肇事時,車輛的位置、行駛狀況,停車狀況等,大概研判肇事責任。
- 於事故三十天後,可至事故地交通隊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上面就可清楚看出雙方的肇事責任主次因。
- 如果研判結果與事實不符,可自費三千申請鑑定,鑑定時,可就覺得自己有利的部份為論述並提供相關證據。
- 違停車輛的車主可否要求小明賠償其撞上後所造成的損失?
A:違規車輛的車主在車子來往頻率高的路段違規停車,而且在開門前沒有注意後方車輛就開門下車,該車主已經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因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的規定: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第二項: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但單行道應緊靠路邊停車。其右側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四十公分,在單行道左側停車時,比照辦理。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第三項:汽車臨時停車或停車,開啟或關閉車門時,應注意行人、其他車輛,並讓其先行。
在實務上這樣違規停車的案件,還是會經過實際認定雙方肇事責任的程序,並不會說一定是哪一邊需要負責,所以如果違規停車的車主有過失的話,小明不僅不需要賠償該車主,還可以要求該車主賠償小明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