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大貨車闖國道撞死2工人肇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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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凌晨4時許驚傳死亡車禍,2名正在已封閉的外側車道鋪設貓眼石作業的工人,突遭到1輛白色大貨車闖入後迎面撞上,2人被撞飛後倒地遭輾,警消獲報趕赴現場,發現2人頭部嚴重受創、變形,當場慘死,而肇事的車輛竟加速逃離現場。

問題一、只要發生車禍離開現場都會構成肇事逃逸嗎?

答:不是。

從客觀上來看,肇事逃逸的構成要件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也就是說,車禍後對方發生傷亡,仍離開現場,就可能構成,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

該罪的構成要件為「致人死傷而逃逸」,因此交通事故發生時,若無人受傷或死亡,肇事者不會構成《刑法》肇事逃逸罪,但仍有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問題二、當下離開現場,事後自首,也會成立肇事逃逸罪嗎?

答:肇事逃逸罪之立法意旨,在於處罰肇事後逃逸之駕駛人,俾以維護交通安全,加強救護,減少被害人之死傷,促使駕駛人於肇事後能對被害人即時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以減少因延誤就醫致生無謂傷亡,因此該罪之成立只以行為人有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之事實即可,不管行為人對肇事有無過失及或是他為什麼離開現場,換言之,只要發生車禍,不論自己有沒有肇事責任,都要留在現場,將傷者送醫,否則即可能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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